12月22日,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幼儿园于2012年1月13日、中学于1月17日放寒假。下学期将统一于2月7日开学上课。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各级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假期补课行为。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恶劣时应立即停止补课。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假期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补习班、辅导班和提高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保证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和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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