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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市中招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补

时间:2012/06/1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的中招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全省中招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中招委研究,制定了《赣州市2012年中招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的中招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省有关中招政策及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和中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报名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可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的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中考。
根据省有关规定今年全省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由学校录入(4月10日前),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由学校录入的本人报名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4月17日——4月18日)。考生的报考志愿由考生本人凭个人密码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iedu.goy.cn认真填写(4月10日——16日)。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能干涉和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否则按违纪论处并在全市通报。
    二、考点设置
    各县(市、区)中招办本着既方便考生又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在确保考生安全的情况下统筹设置中考考点。每个考点不少于10个考场。对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由县(市、区)中招办验收合格,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设立。
    三、考试和评卷
    1、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两考合一”的中考模式。
    2、中考继续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总分满分为10分,每科各5分。继续实施地理、生物综合科考试,总分满分为80分,每科各4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和综合科考试成绩均计入高中录取综合总分。综合科考试时间定于6月19日下午2:30—4:0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中考体育考试使用体育仪器测试。
    4、中考实行网上评卷。答卷由市中招办集中扫描,调配到各县(市、区)评阅,市中招办统一进行成绩合成。
    四、录取
    1、未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和中师师范专业的招生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能招收低于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根据市政府下达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本县(市、区)重点高中均衡生的录取分数线。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可根据其志愿参与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
    4、驻市及市属高(中)职院校可以根据招生计划进行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预录手续。中专(含高职)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符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条件且有择校志愿的可以参加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
    5、择校生录取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县(市)初录后报市中招办审批录取。
    6、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可按招生计划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县(市、区)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确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7、体教结合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学校的体育重点班的录取,按《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体教结合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08]14号文件)执行。
    8、将优质重点高中的统招计划划出50%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按考生均衡招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生。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各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对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将从符合均衡生条件但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9、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分别面向县(市)招收高一统招生500人、50人和200人;赣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70人(其中音乐30人、美术30人、体育10人)。
报考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的县(市)考生,应同时填报本县(市)的重点高中,因分数不到未被市直重点中学录取者,参加所在县(市)重点高中的排序录取。录取到市直中学的县(市)考生,三年后高考上线名额两地可同时计算。
    10、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按照《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执行,由市中招办负责。
    11、大余县在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按《江西省201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大余县教育局有关文件施行。
    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组织管理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
    六、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1、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杜绝教师、干部参与有偿招生。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禁止发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学校招生宣传广告,各学校不能夸大宣传,更不能贬低别的学校。
    2、实行普通高中招生限时管理,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中招办审批普通高中的新生录取名单,处理个别遗留问题最迟不得超过9月20日,否则,市中招办不予审批。
    3、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未经批准跨县(市、区)招生。各普通高中凡违反规定跨县(市、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的学生,不能进入录取库。
    4、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5、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招生纪律。要认真选聘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的干部教师担任考务工作人员和评卷工作人员,并认真进行上岗前培训和纪律教育。任何学校、教师不得干涉或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如发现并经查实有干涉或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行为的,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中招、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事件敢抓敢管,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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